春節是團圓日和傢庭節,對於這樣的日子,自然擁有非常多講究和說法,尤其是在農村地區,對於春節的各種和說法特別的講究,而最為重視大概就是出傢的姑娘能不能回傢過年的事情,為此,姑娘為啥不能在媽傢過年呢?一起來看看吧。然而,
姑娘為啥不能在媽傢過年呢 1.會散去娘傢財 在古代,雖然女兒是在自己傢裡長大的,但她已經在自己傢裡呆瞭十多年甚至二十年瞭。但結婚後,有一句話說已婚女兒潑水,這意味著女兒不再屬於自己的傢庭。因為女兒不能繼續為傢人繼續芬芳,後來出生的孩子都屬於外國姓氏。雖然女兒生的孩子仍然與傢庭有血緣關系,但最終還是要遠一些。有句話說三十火,十五燈,意思是已婚女兒再也看不到母親傢的燈瞭,否則新年會讓母親傢庭無法賺錢,影響母親傢庭的財富。正因為如此,古代已婚女兒在除夕夜不能回傢過年。
2.趕走娘傢的祖先福澤 從根本上說,母親的傢人仍然把已婚女兒當作外傢人,不再屬於自己的傢庭。因此,在新年到來之前,當你嫁給你的女兒時,你會回到你母親的傢,你的祖先不能回傢過年。如果你母親的傢人沒有祖先的祝福,你母親的祖先的祝福就會褪色,這是非常不吉利的。另外,如果祖先不能回到自己的位置,神就不能召喚他們。這樣,傢人將來出門會帶來厄運,一代又一代的厄運,這是極其未知的。
3.導致夫傢無人 最後,為什麼不能在娘傢過年?其實在古代,當一個已婚的女兒想回到她母親的傢時,她不能獨自回傢。如果你嫁給你的女兒獨自回傢,你會被認為你的女兒在你丈夫的傢裡被鄙視,不受寵壞。所以古代的女人通常會和她們的丈夫一起回傢。然而,如果你在除夕夜回傢,你丈夫的父母就沒有人陪伴,這在古代是一種非常叛逆的做法。因此,古早習俗一路流傳,即使是現在,也沒有多少婦女在除夕夜帶丈夫回來。
大年初二“迎婿日” 嫁出去的女兒是不能回娘傢過大年的。對其原因,民間有兩種說法:一是如果嫁出去的女兒回娘傢過年,會把娘傢吃窮;二是嫁出去的女兒就是別人傢的人瞭,不能再吃回頭飯,尤其是大年初一不能在娘傢吃。
根據流傳久遠的年節習俗,正月初二,是女兒女婿回娘傢的日子,俗稱“迎婿日”,也有人說這天是“女孩兒日”。嫁出去的女兒全都要在這一天帶著丈夫回娘傢,一來是拜年,二來是探望父母。一般來說,嫁出去的女兒在大年初二這天就可以無拘無束地回娘傢瞭,但也有些地方是初三。由於這一習俗對娘傢非常重要,所以娘傢人也特別重視。
在許多農村地區,隻有在農歷新年的第2天出嫁的女兒,才能回母親傢看望父母吃團圓飯,但是,這個目前情況逐漸被弱化瞭。